必读|气瓶的安全使用需知
2021-12-08 16:10:08
华纳威尔
1、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,不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气瓶;
2、用户应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,自备瓶应由充装注册单位委托管理,实行固定充装;
3、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,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,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,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;
4、气瓶的放置点,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,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,可燃、助燃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
5、气瓶立放时,应采取防倾倒的措施。
6、夏季应防止暴晒
7、严禁敲击、碰撞;。
8、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
9、严禁用温度超过40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,瓶阀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烤;
10、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,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5MPa;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.5%-1.0%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;
另外一些气瓶应当存放在相关的气瓶存储柜中,我们参考下图